周久耕的问题并不在于奢侈消费
新华网南京12月28日电,记者28日获悉,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,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,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,江宁区委经研究决定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。对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,纪检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

闹腾了n久的周久耕“天价”烟事件终于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应了,这毕竟是一件可喜的事情——扬子晚报还发表了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的言论,他要求党员干部要经得起网络监督,认真听取通过网络渠道表达的民意心声——但有关部门的这种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式的回应恐怕并不能令网友们满意。就周久耕事件来说,他有没有对媒体发表“不当言论”未必是最重要的,因为谁都有说错话的时候。何况,就算他的观点经不起推敲,在媒体这个公共言论平台上,让大家议一议,何尝不是一件好事,没有什么当不当的。

其实,网友们最关心的,只是周大局长到底有没有腐败行为,即他抽天价烟,戴天价表的钱是哪里来的——作为纳税人,网民们有权知道这一切。然而,对于网民们的质疑,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后给网民的却是一个含含糊糊、遮遮掩掩,近乎“黑色幽默”的跟在“还”字后面的答案——“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”

我们的官员并没有什么任前财产登记,而以周久耕的工资水平,又是绝对消费不起1500元/条的名烟和价值10万的名表的,这就难免网友们猜疑了。如果周久耕抽天价烟,戴天价表花的是自己的钱,而这些钱也来得清清白白,即便再奢侈,也无可厚非。然而,他用的却是公款——这有有关部门的调查为证。可令笔者不解的是,有关部门似乎在意的只是周久耕的不当言论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”着眼的也是他的“奢侈消费行为”对于“公款购买”却只是一笔带过——他到底用了多少公款,购买了多少高档香烟,他手上戴的名表是怎么来的,他还有没有其他腐败犯罪行为等等?这一切,有关部门都没有交待。如果只是“奢侈消费行为”周久耕何罪之有?可如果周久耕贪污受贿或动用了公款来支撑他的“奢侈消费行为”恐怕并不仅仅是“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”可以交待得了的。

或许,对于周久耕事件,有关部门“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”在调查清楚之前,有些事情不便公开。然而,有关部门确实已经对周久耕做出了处理,试问,做出这种处理的依据是什么?如果已实周久耕“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”为什么不公布他到底动用了多少公款?动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算不算贪污腐败或职务犯罪?为什么不将他交给公检法部门处理?

古人云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”难道政府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仅仅免职或开除党籍就能了事了么?因此,笔者希望“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”并不是周久耕事件的终结,下一步的调查结果如何,究竟周久根的行为应该接受什么法律的制裁,希望有关部门都能对公众有一个明确的交待。 新华网南京12月28日电,记者28日获悉,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,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,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,江宁区委经研究决定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。对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,纪检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

闹腾了n久的周久耕“天价”烟事件终于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应了,这毕竟是一件可喜的事情——扬子晚报还发表了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的言论,他要求党员干部要经得起网络监督,认真听取通过网络渠道表达的民意心声——但有关部门的这种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式的回应恐怕并不能令网友们满意。就周久耕事件来说,他有没有对媒体发表“不当言论”未必是最重要的,因为谁都有说错话的时候。何况,就算他的观点经不起推敲,在媒体这个公共言论平台上,让大家议一议,何尝不是一件好事,没有什么当不当的。

其实,网友们最关心的,只是周大局长到底有没有腐败行为,即他抽天价烟,戴天价表的钱是哪里来的——作为纳税人,网民们有权知道这一切。然而,对于网民们的质疑,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后给网民的却是一个含含糊糊、遮遮掩掩,近乎“黑色幽默”的跟在“还”字后面的答案——“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”

我们的官员并没有什么任前财产登记,而以周久耕的工资水平,又是绝对消费不起1500元/条的名烟和价值10万的名表的,这就难免网友们猜疑了。如果周久耕抽天价烟,戴天价表花的是自己的钱,而这些钱也来得清清白白,即便再奢侈,也无可厚非。然而,他用的却是公款——这有有关部门的调查为证。可令笔者不解的是,有关部门似乎在意的只是周久耕的不当言论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”着眼的也是他的“奢侈消费行为”对于“公款购买”却只是一笔带过——他到底用了多少公款,购买了多少高档香烟,他手上戴的名表是怎么来的,他还有没有其他腐败犯罪行为等等?这一切,有关部门都没有交待。如果只是“奢侈消费行为”周久耕何罪之有?可如果周久耕贪污受贿或动用了公款来支撑他的“奢侈消费行为”恐怕并不仅仅是“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”可以交待得了的。

或许,对于周久耕事件,有关部门“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”在调查清楚之前,有些事情不便公开。然而,有关部门确实已经对周久耕做出了处理,试问,做出这种处理的依据是什么?如果已实周久耕“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”为什么不公布他到底动用了多少公款?动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算不算贪污腐败或职务犯罪?为什么不将他交给公检法部门处理?

古人云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”难道政府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仅仅免职或开除党籍就能了事了么?因此,笔者希望“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”并不是周久耕事件的终结,下一步的调查结果如何,究竟周久根的行为应该接受什么法律的制裁,希望有关部门都能对公众有一个明确的交待。 展开全部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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